“顾客是上帝”的说法曾被奉为服务行业的准则,而“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本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是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石。但近年来,一些消费者将这一理念异化为“特权”,把服务行业从业者当作随意宣泄情绪的对象——因上菜慢辱骂服务员、因排队久斥责收银员、因微小失误投诉外卖骑手……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和谐”“平等”的追求背道而驰,亟需纠偏。
“消费者至上”的本质是权益保障,而非情绪霸凌,这与“平等”价值观相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平等”,意味着消费者与服务从业者在人格上无高低之分,前者享有优质服务的权利,后者也拥有被尊重的权利。某餐厅曾发生这样的事件:顾客因菜品口味不符预期,当众将餐盘摔在地上,对着服务员大喊“你就是伺候人的,这点事都做不好”。这种言行将服务关系扭曲为“支配与被支配”,忽视了从业者的人格尊严。事实上,无论是坐在餐桌前的顾客,还是穿梭于后厨的服务员,无论是商场里的消费者,还是柜台后的导购员,大家在社会角色上虽有不同,但在人格上始终平等。“消费者至上”绝不能成为践踏平等、宣泄戾气的“挡箭牌”。
随意向从业者宣泄情绪,会破坏“友善”“和谐”的社会氛围。“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准则,要求人与人之间相互体谅、文明相待;“和谐”则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良性互动的关系。服务行业的工作本就充满琐碎与压力:外卖骑手顶着烈日暴雨送餐,生怕超时;客服人员一天接听上百通电话,耐心解答各类疑问;酒店保洁员凌晨开始打扫,只为给客人整洁的环境。他们的付出值得被看见、被尊重,而非被随意指责。某地一位超市收银员因连续工作8小时未休息,扫码时偶尔卡顿,便被顾客大声呵斥“没长手吗”,最终收银员当场落泪。这样的场景,不仅让从业者寒心,更让旁观者不适——当“情绪宣泄”取代“理性沟通”,当“指责抱怨”替代“相互理解”,社会的友善底色便会被冲淡,和谐氛围也会被破坏。
回归“消费者至上”的初心,需要消费者、企业、社会三方协同发力。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维权”意识,明白“维权”不等于“撒气”,遇到问题可通过沟通协商、合法渠道解决,而非用辱骂、投诉等极端方式宣泄情绪;企业需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既要维护消费者权益,也要为从业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如设置“情绪疏导室”、建立合理的投诉处理流程,避免从业者独自承受压力;社会则应加强“友善”价值观的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报道、社区活动等,传递“尊重每一份职业、体谅每一份付出”的理念,让“文明消费、友善相待”成为共识。
“消费者至上”的真正内涵,是“权益有保障、尊重无差别”。当消费者能理性表达需求,当从业者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当服务关系回归平等与友善,才能构建起消费者与从业者共赢的良好生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友善”“和谐”真正融入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供稿:中国文明网上海频道 作者:张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