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组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内蒙古赤峰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时时对照的戒尺、镜鉴,要深入学习领会,增强纪律观念,严格自我约束,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推行原原本本自学、读书班领学、中心组研学、专题辅导带学、警示教育促学、分层培训助学的“六学联动”模式。盟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带动基层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党员中心户等载体,实现学习效果全面提升。同时,针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群体,通过单位学习平台和微信群定期推送、选派党建指导员跟踪指导等方式,开展送学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和学习重点,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一体推进,规定动作及时到位、自选动作亮点突出。采取观看讲座、领学原文、研讨交流、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稳扎稳打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安排、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同服务办好两件大事结合起来。中心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扎实开展,特别是对长期未结案件、案卷未及时归档等问题开展督促整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严明纪律和扎实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